学历学位证书遗失证明出具办法
一、毕业证书遗失
毕业证书遗失者可以补办学历证明书。补办程序:
1.申请人下载并填写学历证明书申请表。
2.申请人提供近期免冠二寸浅蓝色底证件照两张(一张粘贴在申请表上,一张单独上交)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xsc@hafu.edu.cn。
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,背景选用浅蓝色。数字化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*长640像素,分辨率300dpi,24位真彩色,符合JPEG格式,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。文件命名为:姓名+证书编号,扩展名应为JPG。
3.2002年之后(含2002年)毕业的申请人请登陆学信网,打印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。申请人到学校档案室复印当年录取审批表后持此表到学生处办理。(其中,申请人为原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的,请先前往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象湖校区行政办公楼8楼档案馆复印当年录取审批表,然后将申请表、录取审批表及照片等交至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11办公室;申请人为原河南教育学院毕业的,先前往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龙子湖校区行政楼4楼档案馆复印当年录取审批表,然后将申请表、录取审批表及照片等交至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11办公室。)
4.2002年之前毕业的申请人,需提供如下资料:
(1)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。
(2)学生户口簿、身份证复印件。
(3)学生在校期间成绩单(或学籍表)、高考报名登记表、毕业生登记表等档案材料,以上资料可到本人档案存放单位复印(加盖存档单位印章),或部分材料也可到学校档案馆复印。
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交至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11办公室。
二、学位证书遗失
学位证书遗失不能补办,只能开学位证明书。联系电话:69303626,办理地点:龙子湖校区行政楼203。
三、结业证书遗失
结业证书遗失不能补办,只能开学籍证明。
四、证明出具对象
以上只针对经普通高招录取学生证书遗失办理,可以代办(代办者须携带补证者身份证复印件或电子照片),咨询电话为0371—61625139。其他学习形式的学生请联系继续教育学院,其电话为: 0371—6930363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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