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地校企合作处是学校对外开展社会合作与服务的职能机构,是学校校地、校企、校校合作工作的管理服务部门。主要负责学校产教融合、校地校企校校合作工作的宏观规划、业务指导、综合协调与专项服务。校友工作办公室是是学校校友总会的办事机构。主要负责校友总会日常工作,指导各地校友分会的组建;负责校友信息的收集、管理工作;负责校友联络、走访、联谊等工作;协助相关部门和学院做好校友来校接待工作;负责征询校友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,促进校友与母校进行产、学、研合作;会同有关单位做好接受校友捐赠工作。
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:
(一)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,研究分析学校与地方、企业、部门、行业等合作的可行性,制定学校与地方、企业、部门、行业合作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。
(二)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校地校企合作政策,积极探索校地校企合作新模式、新机制,建立健全校地校企合作工作制度,完善校地校企合作工作运行与管理体系。
(三)负责学校与地方政府、企事业单位、兄弟院校、行业组织、产业园区的联络交流与合作洽谈事宜,拓宽校地校企合作的渠道和途径,推进校地校企深度合作和产教融合,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,实现资源共享、优势互补、互惠互利、协同发展。
(四)负责学校层面合作协议的起草、审核、签订和监督落实;做好合作项目的跟踪、督察、协调、评估、考核及绩效评价工作。
(五)负责协调二级学院和各相关部门开展各类校地、校企合作与社会服务,对全校的校地校企合作项目进行统一的管理、登记、指导、服务和考核。
(六)负责建立校地校企合作信息平台,调研、收集、发布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类需求信息,建立校内专家服务团队及对外合作工作信息库,协调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开展各类合作。
(七)负责产学研合作基地建设的协调推进与跟踪管理。
(八)负责校地校企合作、校友工作档案的立卷、归档工作。
(九)负责校友会日常工作,指导各地校友分会工作。
(十)负责校友信息的收集、管理工作。定期与各地校友会联系,加强沟通交流、及时获取信息,做好文字记录。
(十一)负责校友联络、走访、联谊等工作。建立完善校友和母校以及校友间的联系、交流渠道。
(十二)协助学校征集校友以及社会各界对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建议,促进校友与母校进行产、学、研合作,促进校友为国家建设和母校的发展作贡献。
(十三)协助相关部门和学校做好校友接待工作,认真处理好校友来访、来电或来信。
(十四)会同有关单位做好校友捐赠的接收工作。
(十五)组织各类校友联谊和学术交流活动。
(十六)筹办、编辑、发行校友刊物。
(十七)建设和维护校友网、校友信息数据库、校友邮箱、微信公众号。
(十八)完成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下一条:校地校企合作处工作(校友工作办公室)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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